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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提问:哪里举报非法开店,今天小编来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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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10月31日,长沙律师杨树文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感谢信。信中称,杨树文为依法查处阿里巴巴垄断案做出了重要贡献。信中所附的《信访处理意见书》也写明,因其举报行为是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生效前举报的,不能对其进行奖励。

杨树文告诉该报,四年前,他就阿里巴巴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做了一份详细的报告。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处以182亿元罚款。阿里巴巴集团履行完所有义务后,作为举报人向税务总局申请奖励。

“虽然没有因为《暂行办法》是我举报后才发放的奖金,但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真诚《感谢信》,我还是很开心的。”杨宇文说。

杨树文和他收到的感谢信。本文所有图片均为采访对象。

查办阿里垄断案

举报信发挥重要作用

这封感谢信,盖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专用章,落款是2022年10月18日。信中称,2018年4月,杨树文发送《反垄断申请书》并提交了详细的证据目录和四组证据,举报阿里巴巴集团等平台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请求依法调查处理。收到举报材料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结合其他举报和反映,经过认真研究,于2020年12月,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2.28亿元。同时下发《行政指导书》,要求其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针对杨树文的贡献,感谢信称,“在调查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案过程中,您的举报对案件的调查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您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信息,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和竞争损害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信的最后写道,“衷心感谢您为依法查处阿里巴巴垄断案做出的重要贡献。”

杨树文介绍,他和助手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关于阿里巴巴垄断的事实。《反垄断申请书》阐述了反垄断调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例如,2015年8月,天猫宣布与迪卡侬、天伯伦、拉芙玛等20多个国际品牌签署独家合作协议。产品只能在天猫平台独家销售。2017年7月,多家主要服装商家称,天猫以“独家合作”的名义要求其关闭其他电商平台的品牌店,否则将被切断活动资源、降低搜索力、屏蔽。申请书称,被申请人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推出“天猫商家二选一”,明显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2021年4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显示“经查,2015年以来,当事人滥用其在中国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平台上开店或者参与促销活动,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侵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阻碍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和发展,并且没有正当理由,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杨树文表示,他注意到在市监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案件来源和调查过程是这样表述的:“根据举报,自2020年12月起,本机关按照《反垄断法》(以下简称《感谢信》)对当事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调查。”

“既然明确是‘根据举报’,可见我的举报发挥了作用。”杨宇文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让他觉得可以尝试申请奖励。

《反垄断法》代替之前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财行〔2001〕175号)和《暂行办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67号)。举报人可以获得奖励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假冒伪劣产品和药品,而是可以在整个市场监管领域举报重大违法行为获得奖励。

055-79000举报奖励根据被举报方提供的违法事实和直接证据分为三个等级。对有罚没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等级,综合考虑涉案物品价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一、二、三类举报,分别按罚款的5%、3%、1%进行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今年7月4日,杨树文正式向市监察局发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报道称,“根据你局官方通报,你局基于举报对阿里巴巴进行了反垄断调查,之后在我之前没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因举报而获得奖励。因此,我有理由相信,我是第一个举报阿里巴巴集团等人垄断并提供了充分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的举报人。打赏参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但是两个月了,他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今年9月8日,他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反垄断局诉至法院。一个月后,北京一中院受理此案,并组成行政案件合议庭。

10月31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暂行办法》,连同《请求给予举报奖励的报告》。意见书称,其发送的《暂行办法》反映了阿里巴巴集团等三家公司的举报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在《感谢信》生效之前,因此其举报行为不适用于《信访处理意见书》。

杨树文说,看了税务总局这么真诚的感谢信,即使没有拿到奖金,他也决定撤回行政诉讼。

本期高级编辑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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